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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氣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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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是 TAO氣人生 的內容簡介



◎陶大偉的精采人生小故事包括:家人(爸爸陶一珊、太太王復蓉、兒子陶大偉)、朋友
針對每一篇小故事所給予讀者一些對於人生的觀念啟發、教育小孩的想法、夫妻之間相處之道、朋友以及信仰的影響等?
  • 王偉忠
    希望大家從這本書中看到他心底的那個小男孩,聽懂小男孩想對你說的話。
  • 孫越
    他是一位純真的藝術家性格,他的創作皆鼓勵人性向善,願藉著陶大偉的人生經歷,讓讀者可以引起一種愛的循環。
  • 倪敏然
    這位一直和健康、光明與歡樂相伴的優雅藝人,先天備藏特異功能,這本鉅著,再次讓您反覆享受著陶氏幽默,讓眾讀者看得昏樂淘淘。
  • 陶吉吉
    他令我學習到許多關於生命與愛的事情,現在,我誠摯邀請大家跟我爸爸一起坐在餐桌前...與你們分享這些我曾經聽過的故事、創意與笑話。
  • 張小燕
    他是歌星,又是主持人,又是諧星,又是音樂人,又是電影明星,但現在似乎又是一個卡通製造者,他到底是什麼呢???
  • 盧正昕
    在這本充滿歡笑、愛的書裡,相信您可以從其中獲得生活中不同的看法,謹此推薦給各社會賢達參閱。 你想知道什麼教育方法讓音樂教父陶吉吉心服口服嗎?
    你知道什麼是扁的超級名模、什麼是甲級流氓嗎?
    你知道什麼是梅干菜文化?弗靈格?
    你想知道曾經暢銷一時的比八不露拉?
    這本書將人生的酸、甜、辛、辣全部都呈現給你!在書中,還有提到他二十幾年演藝生涯裡所遇到的冷暖文化,他嚐過當紅時熱烈的掌聲,也嚐過過氣時現實的冷漠,在面臨到這些事情時,他如何去調適、面對它。他強調,夢想是支持著他一直往前走的動力,並不是為了名、利,所以他當時以極低的姿態去製作他內心執著的兒童節目。然而,在親子關係裡,他也讓陶? 知道,在人生這一條路上,沒有最好的,只要激勵自己、努力去做,讓他自己領悟他的人生、信仰,去走他的人生。每一個人都會有自己的一套人生哲學,在這本書中,每一篇小故事相信當您看了之後,會引起您的會心一笑,也會在每篇裡頭,給您一些人生的小啟示,令您回味無窮。作者簡介陶大偉1964年畢業於國立藝專美術系,1972年赴美國任職【迪士尼】,擔任動畫師(LAY OUT)工作。1980年返台投入演藝事業迄今,主演電影21部,灌錄及發行個人專輯唱片7張,主持及製作電視節目共達24個,包括膾炙人口的《小人物狂想曲》,兒童節目《嘎嘎嗚啦啦》、《妙精靈》、《甜甜屋》,1986年的《小葫蘆歷險記—THE ADVANTURES OF SHIAO HU LOO》並榮獲【紐約國際電視影展】動畫片銀質獎。陶先生一生執著於兒童媒體教育工作,以其貫有之創新概念為學童灌輸倫理紮根工作,曾多次獲頒國際及【金鐘獎】最佳主持人、最佳製作人等共14個獎頂,2000年獲新聞局頒贈【兒童節目終身成就獎】。自1999年起陶先生從事於研發3D動畫片,2000年春赴大陸上海發展動漫產業,製作動畫劇情片《黑皮冒險王》共52集,深獲各界好評,並期望能以無遠弗屆的動漫教育功效使學子寓教於樂。



    • 出版社:高富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05/03/09
    • 語言:繁體中文


    商品網址: TAO氣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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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多法」的「媒金分離」惹爭議,NCC:立法院要求。(圖/林睿康記者攝)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提出的「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其中「媒金分離」和「回溯條款」等規範,引發外界關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何吉森今天(8日)出席台灣通訊學會舉辦的座談會表示,由於目前沒有針對跨媒體和多重媒體所有權相關規範,因此NCC必須根據大法官解釋,依產業現況和立法宗旨做管制裁量,會有「媒金分離」規範的設計,是因為2013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時,認為此專法有規範的必要。

    NCC公布的「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設立了明確的「整合管制紅線」、「媒金分離規範」和「過渡條款」。其中「媒金分離規範」也就是金融控股公司等相關金融行業之負責人、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或其受託人,不得直接或間接持股或以其他方式控制重要型態及媒體(無線電視、衛星電視新聞或財經頻道、總訂戶數百分之五以上的有線電視系統或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的人事、財務或業務。至於「過渡條款」就是只要立法通過,將回溯到民國95年2月22日後所有的媒體併購案,若觸犯到管制紅線和媒金分離的媒體,NCC將給予三年期限進行改善。

    對於「媒金分離」和「回溯條款」引發外界批評違憲的聲音,NCC委員何吉森8日出席台灣通訊學會舉辦的座談會表示,根據大法官釋字第613號解釋:「通訊傳播是形成公共意見之媒介與平台。憲法所保障的通訊傳播自由之意義,非僅止於消極防制國家公權力之侵害,尚得進一步積極立法,經由各種組織、程序與實體規範之設計加以防範,以確保社會多元意見得經由媒體之平台表達及散布,形成公共討論之自由領域。」

    何吉森說,由於目前沒有針對跨媒體和多重媒體所有權相關規範,因此NCC必須根據大法官解釋依產業現況和立法宗旨做管制裁量,問題在於是否符合管制原則和必要性。

    何吉森解釋,會有「媒金分離」規範的設計,是因為2013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時,認為此專法有規範的必要,NCC並不會「無中生有」。目前反對「媒金分離」的理由,包括阻礙產業發展、限制數位匯流、侵害憲法保障之營業自由,有違平等權等,上述這些反對聲音NCC都聽到了,也會把這些意見帶回NCC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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