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來2018-01-09 14:5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市萬華警分局警備隊員警張景義,5年前在西門町追捕駕車逃逸的黎姓竊嫌時,朝車輪開兩槍,流彈卻擊中黎嫌腹部致死,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法院今判決無罪。警政署長陳家欽下午對此表示「尊重與感謝」,也有基層員警讚賞「終於有不是恐龍的法官了」。

根據《聯合報》報導,陳家欽指出,員警在第一線維持治安,須面對許多突發狀況,而張景義是基於保護民眾及自身安全才依法使博客來網路書店用槍械,對於法院的判決表示十分感謝,並認為此判決對鼓舞員警執法士氣有很大的正面效果。

此外,也有部分員警在得知判決結果出爐後興奮地說:「終於有不是恐龍的法官了。」一位不具名員警指出,台灣警察執法用槍有嚴格規範,而且沒有警察會無聊到隨便開槍,更別說是打死人,讚許法官此次的判決,並強調「這才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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